“我父母都是重度残疾人,根据我省相关规定,应纳入低保范围,但镇民政办就是不给办,不知道为什么?”近日,安徽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的平某向记者反映。
但记者调查了解到,并不是所有的重度残疾人都可以无条件地纳入低保,能纳入低保范围的,必须是同时符合“贫困残疾人”条件,又要符合“低保”条件的贫困户。
平某所说的“相关规定”是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1日下发的 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 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》 (皖办发〔2014〕25号),意见指出,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,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目标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%以上。家庭中的二级以上(含二级)成年重度残疾人,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,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(居)委会、乡镇(街道)证明及残疾证,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,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。
平某说,他父母是二级重度残疾人,家庭生活贫困,已经单独立户,符合安徽省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 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》所规定的条件,应该低保范围。他去平圩镇民政办申请办理低保手续,民政办工作人员却说,他父母不符合低保要求,不能办理。
记者联系平圩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后得知,平某父母并不符合低保条件,平某错误地理解了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。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 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》后,2014年10月23日,又下发了《关于贯彻落实皖办发 〔2014〕25号文件相关问题的说明》,该《说明》中指出:
首先,“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”,应当是既符合“贫困残疾人”条件,又要符合“低保”条件,二者要同时具备。
其次,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……单独立户,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”。应当理解为,同时符合“贫困残疾人”和“低保”条件的残疾人,“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,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,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,可以申请低保”。“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”可以单独提出申请。低保经办部门按照“城乡低保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审批和发放程序”执行。“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”。
由此可见,并不是说只要是重度残疾人就一律可以享受“低保”。重度残疾人只有符合“低保”条件的,才能享受“低保”,重度残疾人都可吃“低保”是对政策的误解。
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
低保大家都知道,申请是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主,核算家庭收入也是。
但是有的重度残疾人是靠家庭成员供养的,没有经济收入,要想申请低保,按照家庭算不符合标准,怎么办?
国家提出了“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”的政策。
这个“单独立户”不是说要残疾人单立户口,进行分户,而是把申请的残疾人看成“一户”,然后进行低保核算。
申请的时候怎么分户?其实是不用分户的,它只是低保核算的一种形式。
总结条件如下:
1.重度残疾人:首先得是重度残疾人,目前对重度残疾人的定义还是残疾等级为一级、二级的持证残疾人(有的地区对残疾类别、等级有相关规定)
2.成年残疾人:年满18周岁
3.无业残疾人:主要靠父母、配偶、子女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供养
4.家庭困难:家庭困难的标准各地均不相同,主要是对家庭人员的平均收入等有一定的要求,人均收入会高于低保标准,但是有一个额定限制,比如“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、2倍以内的”。
很多残疾人朋友不理解,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,为什么还要求“成年”和“无业”?
举例来说大家可能就明白了。
先说成年,如果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有一个未成年的重度残疾孩子,如果不规定成年这一条件,那比尔盖茨的孩子也能享受低保,这显然是不合理的。
再说无业,张海迪主席也是重度残疾人,但是她有工作,就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,但是如果不规定无业这一条件,那她也能申请低保,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。
根据人民日报给出的数据,截止今年2月份,全国已有28个省份,对残疾人单独立户单独享受低保出台了实施细则。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,有望取得突破进展。